3月21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示了关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1日。
征求意见稿中《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内容如下:
序号 | 申报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制修 | 代替标准 | 采标情况 | 完成 | 部内主管司局 | 技术委员会或 | 主要起草单位 | 备注 |
1. |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强制 | 制定 | 2019 | 原材料工业司 | 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
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网站附件2)并反馈至工信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标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21日
附件1:《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具体表格下载可点击下列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2/c6688746/content.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