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标《胶粘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集项目承担单位

  • 时间:   2019-07-09      
  • 作者:   CATIA      
  • 来源:   CA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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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了解,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2020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19]589号文),征集49项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承担单位,包含环境质量标准1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2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16项、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11项。其中《胶粘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包含VOCs排放控制要求)已被列入该批标准制定计划中。

《胶粘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归口管理,计划在2022年前完成标准的制定和审批。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要求应包括:

    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与相关行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资质认定或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备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所必需的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协作经费分配应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项目协作单位不能作为方法验证单位。

  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不得既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不同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

  正在承担标准项目(凡未发布的项目均为正在承担的项目)10项(含)以上的单位,及正在承担标准项目2项(含)以上的个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行政审查有明确暂缓或暂停等要求的项目除外。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过去三年没有标准信用管理不良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3个(含)以上的项目。

标准项目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方式确定。请项目申报单位对照2020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指南,填写申报表。关于申报要求、承担单位征集和确定方式、申报材料编制与报送要求,请详查网站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7/t20190701_708084.html

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将高度关注《胶粘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承担单位的评审过程,积极收集我国胶粘带行业相关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反馈意见,参与、跟踪和适时发布该项标准的重大进展,推动我国胶粘带行业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