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终止收购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康达新材与阎月亮、张禹于2019年12月27日在北京签署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阎月亮、张禹关于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与阎月亮于2020年2月28日在北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终止交易的原因:康达新材已聘请经交易对方认可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19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标的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7441.59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422.87万元。《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回购承诺为:“无法实现下述条件:标的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前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且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或甲方拒绝继续履行框架协议下约定的收购”。由于标的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未达到相关要求,已触发相关回购的条件,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交易对方回购公司所持的京瀚禹的8.5055%股权,并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回购事项尚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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