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10月22日公布的信息,由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要求相关粘合剂生产企业应通过配方设计、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方式控制粘合剂产品的安全风险;粘合剂使用企业应严格控制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接缝和边缘的设计和生产,并采取有效阻隔层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直接接触食品用粘合剂中的物质残留在食品上的量和间接接触食品用粘合剂中的物质迁移到食品中的量,保证其不危害人体健康。该标准不仅限定了严格的理化指标和感官要求,而且提供了详细、允许使用的原材料“正面”清单(附录A包含63类物质,附录B包含337类物质)。
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特别重视该标准的进展,认为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因此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与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进行了长期跟踪和协调。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在此呼吁,相关胶粘剂生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该标准的详细内容,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最终反馈意见。
根据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本标准于2014年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起草组于2014年6月正式启动标准制定工作,收集整理了国内外有关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的相关法规、标准及文献资料,形成了标准的制定思路并总结了制定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起草组重点针对粘合剂原料物质开展了国内行业调查、国外法规研究、物质名单筛选以及压敏胶等粘合剂的迁移试验研究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标准草案。2016年5月和6月,起草组在北京先后召开了两次粘合剂标准研讨会,组织食品接触材料领域专家、国内外粘合剂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围绕粘合剂定义、原料物质名单管理、理化指标、检测方案以及信息传递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讨论。2017年5月和2018年5月起草组分别组织召开了两次行业征求意见会,对标准草案进行行业征求意见。
2018年12月,起草组将标准草案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初审后将标准提交国家卫健委。2019年5月至7月,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官网也曾于2019年5月22日向全行业征集了相关意见,并提送至“评估中心”。
根据意见,秘书处再次组织对原料管理模式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针对国内市场目前生产和使用的粘合剂清单进行了第二轮收集和梳理,通过多轮研讨,最终形成建议的管理模式并再次调整后形成送审稿。2021年6月16-17日,本标准经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相关产品专业委员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后重新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下载PDF文件)